我们为停用或无法再维修的制冷和空调设备提供全面的回收服务。作为一家经授权和注册的废物数据库(BDO)处理厂,我们将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管理处理设备产生的废物。我们会出具适用法律要求的文件,以确认废物接收情况。我们回收并处理制冷剂。
FGAZ 证书
我们谨此通知尊敬的客户,Wastes Service Group 作为首批废弃电气和电子设备处理厂之一,于 2017 年 8 月 1 日通过了技术检查办公室开展的检查活动,以核查我公司是否符合为公司获得 F 气体证书的条件。
这意味着,作为一家公司,我们拥有适当的技术设备和经认证的合格授权人员,可在制冷、空调或热泵设备的维护或保养期间,在最终处置这些产品和设备之前,开展温室气体氟化物回收活动。
因此,我们的废弃电气和电子设备处理厂完全符合《废弃电气和电子设备法》(2015 年《法律杂志》,第 1688 项,经修订)第 51 条第 7 分节的要求,其中规定我们必须
"根据 2015 年 5 月 15 日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某些氟化温室气体的法律》(《法律杂志》,项目 881),在处理制冷设备的情况下,允许通过适当回收和充分处理或销毁,消除全球升温潜能值(GWP)超过 15 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或氟化温室气体,包括制冷泡沫和电路中所含气体的装置"。
作为一家公司,我们还可以根据欧共体委员会第 303/2008 号法规对制冷设备进行安装、维护或保养。
值得强调的是,根据这些欧盟法规,制冷设备的操作者(通常是用户)必须确保维护、保养或处置操作由授权人员(和公司)进行。
我们随时听候您的差遣。